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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

av国
2020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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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国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省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与市(州)和县(市、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省性财税立法规划,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草案、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省税政事项,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省一级承担的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省和省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并组织实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省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省政府采购工作。
  6、负责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省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1、负责管理全省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省财政业务培训。
  14、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财政收支执行稳中向好。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79.8亿元,为预算的107%,增长9.5%,规模居全国第7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430亿元,增长10.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86.1亿元,完成预算的95.2%,增长10.8%,规模居全国第4位,支出进度快于往年,有力保障了重大项目、脱贫攻坚等重点支出。圆满实现了年初省人代会通过的收支预期目标。
  二是推进转型发展坚定有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全年为企业和社会减轻税费负担超过900亿元;争取财政部新增债务限额812亿元,额度居全国第四、中西部第一。支持“项目年”活动实施,组织开展四站“基金市州行”活动。研究出台促进增加投资、推动项目落地10条政策措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化解过剩产能,推动“双七双五”等现代产业发展。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3项先行先试税收政策落地实施,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三是推进脱贫攻坚精准有效。2017年全省累计投入财政脱贫攻坚资金749亿元。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研究制定了8个方面22条财政支持政策,落实“三增一免”政策要求,建立深度贫困县对口帮扶制度。健全脱贫攻坚财政保障机制,对贫困县实行均衡性转移支付单列单算,鼓励发达地区与贫困县开展跨区域经济合作。规范开展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共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71亿元。规范“四项扶贫基金”运行管理,基金总规模达到110 亿元,有效解决贫困群众现实困难和长远生计。积极拓宽贫困群众持续增收渠道,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2017年实现户均分红500元以上。
  四是支持灾后重建顺利开展。坚持民生优先抓重建,立足长远发展抓重建,着眼生态保护抓重建,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9亿元,支持“6?24”茂县特大山体滑坡、“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创新重建机制,组织落实“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为主体、省级指导市县、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重建思路。强化政策支持,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14条中央授权和支持事项得到相关部委明确支持意见。加强资金监管,对所有重建资金均制定或完善了相应管理办法。
  五是民生保障政策落实到位。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5646亿元,连续4年占比保持在65%;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安排1026.2亿元,增长9.1%。安排下达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资金1379.8亿元,为年初计划的119.2%,保障了年度工作目标全面实现。教育、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重点支出合计增长13.6%。
  六是债务风险防控不断加强。建立健全了“1+8”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迅速研究拟订了《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和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以及2018年工作计划,经省委常委会审定后即将印发实施。2017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8503亿元,控制在财政部核定av国 2017年限额9209亿元以内,债务率74%,低于100%预警线,全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七是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圆满完成2017年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目前,省委明确的16项改革任务已完成14项。启动相关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开展评估和退出机制。规范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口径预算管理和预算统筹力度进一步强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完整细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财政支持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
  八是财政部门党的建设纵深推进。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见》,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推动财政系统党的建设取得新的成效。精心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干部人事管理,规范干部选用,落实好干部标准。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成功创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在省纪委组织开展的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中,财政部门连续5年位居前列。进一步健全了源头治腐财政管理制度体系。按时全面完成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部门概况
  财政厅下属二级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厅本年收入合计1586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69.01万元,占100%。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减少585.7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分跨年项目的预算收入计入2016年末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至2017年执行,相应减少2017年本年收入。


图1: 2017年本年收入结构



  2017年财政厅本年支出合计1630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59.89万元,占52.5%;项目支出7743.45万元,占47.5%。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1538.49万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任务完成及人员经费增加等,相应增加本年支出。


图2:2017年本年支出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财政厅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7303.6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18.29万元,增长4.33%。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03.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01.47万元,增长10.89%。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03.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85.28万元,占83.94%;教育支出5.51万元,占0.0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7.72万元,占8.45%;医疗卫生支出451.8万元,占2.77%;住房保障支出783.03万元,占4.8%。


图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为5118.3万元,完成预算97.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加强行政单位日常经费管理。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2221.40万元,完成预算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为跨年执行项目,项目采购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支付。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493.3万元,完成预算91.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加强事业单位日常经费管理。
  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7年决算数为1762.41万元,完成预算51.7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厅负责的全省财政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大部分项目为政府采购跨年执行项目,部门项目采购资金按合同结转至下一年度支付。
  5.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330.23万元,完成预算90.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加强事业单位日常经费管理。
  6.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758.64万元,完成预算82.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为跨年执行项目,项目采购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支付。
  7.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6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关费用。
  8.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51万元,完成预算20.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关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66.56万元,完成预算89.2%。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561.28万元,完成预算99.78%。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643.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2.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决算数为63.72万元,完成预算99.97%。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95.87%。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305.33元,完成预算100%。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62.99元,完成预算100%。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83.48元,完成预算100%。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463.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决算数为319.8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59.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51.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08.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厅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0.4万元,完成预算58.9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厅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3.98万元,占31.3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2.71万元,占66.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1万元,占2.64%。具体情况如下:


图6: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43.98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9次,出国(境)9人。开支内容包括:赴台湾考察洽谈推动川台农业合作,赴美国参加财政库底目标余额管理制度培训及财政内部控制培训,赴英国参加财政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培训及金融中心建设专题培训,赴法国参加社会保障政策培训,赴瑞典等国拓展av国 对外友好合作关系,赴挪威等国执行经贸促进任务,赴日本等国开展工作交流。通过工作交流洽谈、参加培训,进一步深化了av国 与国际及港澳台间的交流合作,为四川财政管理开扩了视野,提高了av国 财政管理水平,达到了宣传四川、学习先进的目的。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81万元,下降3.95%。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7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4辆,其中:轿车16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6辆。
  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走访人大代表、对口帮扶慰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64万元,下降1.74%。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3.7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178人次,共计支出3.71万元,具体包括:扶贫资金管理调研、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开展经验调研、绿色发展专题报道采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调研、“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及信息化建设调研等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4.6万元,下降55.35%。主要原因是2017年实际接待来函减少,相应减少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厅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厅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财政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7.41万元,比2016年增加82.09万元,增长7.3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9.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27.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燃油、保险、维修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会计领军人才培训服务,基财干部培训服务、财政绩效评价,省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服务,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维保服务,非税收入系统维护服务,金财工程运维保障服务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8.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政厅共有车辆24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0个,涉及财政资金9001.6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8.79分。存在的问题: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完善内控制度工作基础上,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采取“分期建设、分步推进”的方式,覆盖内控重点环节。二是梳理细化工作流程及风险点,将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费支出衔接,实现提前预设标准、范围,做到提前预警控制。三是强化内控信息化数据分析,发挥信息化管理数据分析优势,并将内控分析结果运用于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编报、资产配置管理等方面。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分

明确性(5分)

5分

合理性(5分)

5分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分

目标管理(5分)

5分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不适用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不适用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16分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1.66分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分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分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分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分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分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分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分

决算公开(2分)

2分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分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分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分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分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分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分

人才培养(5分)

5分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分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服务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av国 后勤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资本合作中心、av国 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及机关服务中心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 号)的规定,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25.财政应返还额度: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科目,用于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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