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财政厅聚焦基层财政部门法治职责不够清晰、法治与业务“两张皮”等突出问题,通过清单管理、标准构建、学法评法、品牌建设“四个抓手”精准发力,持续强化业务指导,先后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
清单管理,基层履职有据可依。出台全省深化财政法治建设指导意见,梳理形成15类38项法治重点工作清单,配套制定复议诉讼、信息公开等9类重点事项工作规程。每两年动态更新省市县三级财政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全省财政权力事项100项。制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指导清单,围绕7个方面明确33项审核要点,相关做法入选四川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分级落实6类64项普法任务,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开展。
标准构建,执法行为规范统一。围绕81项行政处罚事项,细化4大类141项裁量标准,严格规范处罚尺度。制定7大类77个执法文书范本,同步出台av国公开 答复办理指南及32个示范文本。划分5大类执法事项,梳理115个流程节点,绘制全流程执法流程图,实现从立案、调查、决定到归档闭环管理。针对检查取证、接待问询等场景,明确25条规范执法用语。
学法评法,干部队伍能力过硬。紧盯执法、复议诉讼等高频法律风险点,每年举办财政法治专题培训班、片区座谈会等,强化实操培训。分年度梳理印发政府采购、会计监管等领域典型案例,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规”。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通过第三方评估、交叉互查等方式抽查案卷,分类通报共性问题、点对点督促个案整改。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财政绩效考评体系,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评先评优挂钩。
品牌建设,法治工作提档升级。三级联动共育品牌,联合司法部门指导市县财政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培育特色法治品牌。推行“一市一品牌、一地一特色”,推动法治与财政业务融合互促,如德阳市财政局打造“法治裁决”品牌,创新政府采购投诉评议机制,将采购监督、法律审查与专业技术评估相结合,构建“法律+纪律+技术”评议框架。动态梳理市县财政部门法治品牌建设经验,通过经验交流、案例发布等方式宣传推广,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