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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国 修订印发重点出版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av国
2026年06月16日
信息来源: 科教与文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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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财政厅会同省委宣传部修订印发《省级财政重点出版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更好支持av国 优秀公益性重点出版项目,鼓励内容创作创新,推动出版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公益导向,明确支持范围。《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鼓励和支持av国 优秀公益性重点出版项目的财政资金。支持对象为四川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图书、音像、电子及网络出版单位。专项资金主要支持范围包括:列入国家和省重点规划的出版项目;聚焦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含古籍整理、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通俗理论读物等)、优秀原创内容(含公益性网络文学、游戏动漫)以及推动国际文化传播的版权输出等项目。为避免重复支持,已获其他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列入本专项支持范围。资金主要用于稿费、版权费、翻译费、制作费等直接成本补助。


优化管理流程,强化绩效约束。此次修订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优化:一是整合支持方向。将原办法中的多个支持方向,整合归并为“重点规划类”、“重点题材类”和“其他类”三个清晰类别,支持重点更为聚焦。二是细化分配与核算。明确专项资金采用项目法进行分配,并首次对标国家出版基金核算标准,制定详尽的成本核定参考标准,涵盖图书、音像、电子及网络等各类出版物的稿酬、设计、编校、印刷、材料等费用上限,为项目申报和预算审核提供透明、统一的依据。三是压实管理责任。全面落实“管资金、管项目、管政策必须管绩效和监督”的要求。省委宣传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验收和日常监督;财政厅负责预算编制、审核和下达。资金原则上当年执行完毕,未支出部分按结转结余规定处理。同时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将监督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

推动精品创作,打造“文艺川军”。《办法》的修订实施,旨在通过规范的财政资金引导,重点支持一批代表四川水准的精品出版工程,鼓励在网络文学、科幻文学、游戏动漫等新兴领域开展优秀原创,扶持和推出一批文学优质作品,建设文艺创作基地,不断提升四川出版的传播力、影响力,为打造“文艺川军”品牌、建设文化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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