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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国 进一步完善房票补助政策

av国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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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厅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出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省级财政补助实施细则,完善“房票安置+额外奖补”模式,以房票安置额外购房奖励为政策核心,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细化口径,政策执行“有标尺”。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聚焦房屋征收拆迁及城中村改造等群众安置重点工作,对市县实施房票安置额外购房奖励的部分,按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奖补,充分调动各地积极性。同时,清晰界定房票样式、政策期限等核心要素,明确逾期交付、超期未兑现、仅领票未购房等情形不予补助,为市县落实落细政策提供清晰指引。


图为南部县房票安置房源

严管资金,补助使用“有底线”。补助资金实行“先预拨、再清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推动资金尽早落地见效。资金优先保障房票安置,统筹兼顾房地产去库存任务。严格落实财会监督责任,设置资金投向“负面清单”,保障资金管理规范透明、阳光运行。规范申报审核工作,构建“县区报送、市级审核、省级会审”三级审核流程,确保资金精准高效使用。

协同联动,政策落地“有支撑”。坚持统筹协调、分级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水利部门分领域推进房票安置和数据管控,财政部门统筹做好预算安排和资金监管,省、市、县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同向发力,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格局,为政策落地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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